2025-11-10 09:38 瀏覽量:16214 來源:中國食品網
李后強

改革開放幾十年來,我們主要是“增量型發展”,體現在民營經濟的“56789”貢獻。過去的改革,主要是“發展型改革”,而后進行“治理型改革”,目前表現為“人本型改革”,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。今天我們相聚在美麗的蓉城,共同探討在“人本型改革”背景下如何構建新時代的親清政商關系。為什么要討論這個問題?這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,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,也是世界各國經濟繁榮的基本經驗,更是關乎我國當前經濟活力、社會風氣與法治實踐的重要話題。
一、深刻內涵:親清統一的共生哲學
“親清統一”,是政商的共生哲學,蘊含著深刻的辯證思維與治理智慧。
“親”是前提,是情感基礎與行動自覺。它要求我們各級領導干部要盡職盡責,認真落實《民營經濟促進法》,心系民營企業,責系民營企業,在當今全球經濟形勢復雜多變、國內經濟持續向好發展的勢頭下,主動靠前服務,在體察企業疾苦的同時,耐心傾聽企業的呼聲,做到“清”而不“疏”。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,竭力優化營商環境,是“親”的應有之義。這需要我們政府部門暢通溝通渠道,提升服務效率,切實將政策的“暖意”精準滴灌到企業發展的根莖上。
“清”是底線,是原則邊界與法治準繩。它要求我們各級干部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紀律觀念,在政商交往中堅持“底線思維”,有道有序、做到公私分明,做到“親”而不“濁”。這個底線必須建立在法治框架之下,涉事及關系各方應該共同恪守紀律紅線和法律底線。一方面,企業家要發揚企業家精神,潔身自好、守法經營,強化“沒有內卷”“沒有難題”等理念; 另一方面,干部要廉潔自律、公正用權。只有這樣,才能達到共同守護“親清界限”的目的。
“親”與“清”是共生關系。如同車之兩輪、鳥之雙翼,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只“清”不“親”,將會導致服務缺位,發展為之受滯;只“親”不“清”,則會滋生腐敗,讓公平為之蒙塵。“親清統一”的本質,是政商的和諧共生,是尋求服務效率與程序正義、發展熱情與規則冷峻之間的最佳平衡點。

二、標準邊界:為政商交往提供清晰“導航”
構建新型政商關系,必須明確“如何為”與“不可為”的標準邊界。
“如何為”的關鍵在于“法治”與“公心”。“法有授權才可為、法無授權不可為”。 在法律、紀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,我們的領導干部應大膽履職,積極作為。例如,組織合規的調研座談、政策宣講,依法依規落實惠企政策,高效處理企業合規訴求、為企業發展盡力排難等,都是“親”的體現。
“不可為”的邊界在于“公權”與“私利”。公權不可私用,必須為民服務,堅決杜絕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。任何以權謀私的“勾肩搭背”、任何試圖通過“圍獵”干部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,都是對“清”的嚴重破壞。
“可為”與“不為”有個清晰邊界,這就是法律的半徑、紀律的戒尺和道德的底線。它為政商雙方提供了穩定、可預期的交往規則,是保護干部、護航企業的“防火墻”。
三、前車鏡鑒:以正反案例昭示路徑與風險
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,案例是最佳的清醒劑。

以正面典型為例: 我們看到,在當下經濟生活中,不少地方政府部門通過設立“企業家日”、建立“服務企業專員”制度、打造“一站式”線上政務平臺,獲得了政企溝通的“零距離”、問題解決的“高效率”。這些做法,既體現了政府部門主動靠前服務的“親”,又通過制度化、平臺化、透明化的方式讓政府部門在服務中守住了“清”,從而贏得了企業的廣泛贊譽,由此激發了企業拼搏市場的活力。這正是“親清統一”的生動實踐。
以反面教材為例:與此同時,我們也痛心地看到,我們政府部門的個別官員,在為企業服務中,面對“人情”、“紅包”的誘惑下,輕而易舉地失守底線,用手中的權違規為個別企業大開方便之門,最終身陷囹圄;還有一些企業,在自身發展中熱衷于“找關系”“走門路”,而非苦練內功,最終使企業與企業家一起墜入違法深淵。這些案例無一不警示我們,政商關系一旦“失清”,“失衡”,“親”就會演變為共同腐敗的“圈子和”,最終害人害己,破壞一方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。
四、系統方法:護航企業行穩致遠的實踐指南
對企業而言,如何在“親清統一”的框架下實現良性互動、規避風險?我們提出堅持“系統思維”,明白并做到——
1. 守法合規是“護身符”。 將依法合規經營作為企業的生命線。這是與政府打交道最硬的底氣、最亮的招牌。
2. 聚焦發展是“主題詞”。 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產品創新、市場開拓和提升核心競爭力上,用實力贏得尊重,用業績爭取政策和黨委、政府支持,而非投機取巧。
3. 透明交往是“安全帶”。 與政府官員的交往應公開、透明、有記錄。凡涉及項目審批、資源分配等重大事項,務必通過正規渠道、依照法定程序辦理。
4. 共建文化是“粘合劑”。 積極倡導并踐行“親清”文化,主動拒絕潛規則,爭做新時代新型政商關系的建設者和受益者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商業生態。
“依法治國”早在黨的十五大就寫入了報告,在實踐中取得了重大成就,但也遇到各種阻力。構建新型政商關系,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,必須堅持法治原則,需要政府、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。新時代的親清政商關系既是政治生態、營商環境的“凈化器”,也是激發市場活力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“加速器”。

當前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亂象,比如“造謠”“誣告”“糾纏”“制假”等等,對民營企業傷害很大。產生的根源在于“違法成本”遠遠小于“守法成本”,違法有利可圖,因此違法現象大量涌現。我們必須加大懲處力度,甚至用重典,讓故意違法者或者造謠中傷者付出慘痛代價,才有警示作用與價值,才能堵死“輿論傷害”民營企業的事件反復發生。我們希望,人民法治網,特別是新成立的人民法治網四川運營中心,充分發揮法治媒體的橋梁與監督作用,持續關注、深入解析一些社會亂象與時代難題,為明晰政商交往“親清”邊界、促進親清共生、護航企業行穩致遠,貢獻豐富智慧與特殊力量。
(李后強,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副主任、成都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席、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二級教授、博士生導師、原黨委書記)
2025年11月8日在2025“法治護企 輿情護航”四川研討會上的發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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